2006年3月24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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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版:世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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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人争场地 恶女挥电锯
郭贤君
日前,东阳市东阳江派出所的民警对徐某(女)宣布了取保候审的决定。
3月16日上午,东阳江镇上施村大会堂旁边,徐某与同村的施某各自在干活,言语间却为这场地的使用权问题争得不可开交,徐某火冒三丈,见旁边有把锯木料的电锯,拿起电锯就朝施某左腿锯去。经法医初检,施某的伤势已构成轻伤以上。